“袖珍车位”应当有“法”管

齐鲁晚报     2019年05月27日
  □史洪举

  广西南宁一业主投诉称,花20多万买的车位,停车后4个门被卡住无法打开,想要出来只能爬天窗。业主联系开发商要求退换车位,开发商回复称,流程已走完,税已经报上去了,没法退换,“你看能不能转手卖掉”。目前,业主表示将采取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多,人们购买商品房时均会考虑购买车位,甚至有些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会搭售车位。但无论是自愿购买车位抑或“搭售”车位,开发商所销售的车位均应符合相关标准,至少应确保业主顺利地将汽车停放到车位。可见,停车后4个车门无法打开的车位显然系不合格的“袖珍车位”,开发商理当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小型车停车的车库长度为4.8米,总宽为1.8米,总高为2米。根据这一行业标准,如果停车位的宽度小于1.8米,则应属于不合格车位,开发商不得将其销售给购房者。同时,即便车位的宽度符合行业标准,如果车位的设计和功能无法满足业主的正常停车需求,显然也系通常意义上的“不合格”。
  具体到此事件中,停车后4个车门被卡住无法打开的车位,显然无法满足车主的正常需求,不具备车位的正常功能,开发商应当承担退款、更换车位的责任。根据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则应承担更换、继续履行的责任,并承担对方的相应损失。如果导致合同根本无法履行,则除返还对方已经支付的对价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梳理近年的报道,和南宁这位车主一样遭遇停车尴尬的事例不在少数。
  今年4月,济南的江先生花25万买了一个小区车位,但是他实地停车时发现停车位旁边的墙上有一个消火栓顶着他的左侧车门,致使车位实际宽度缩水的事件也引起了广泛关注。不过该事件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后,也引起了@中国消防、@山东消防以及@济南消防的关注。随后济南消防部门派人到场核实、处置,市民江先生已更换车位,开发商也表示不再将该车位出售使用,确保消火栓正常使用。
  相对于济南的这位江先生,南宁这位车主就没有这么幸运了。要知道,20万元并非小数目,购买到无法使用的“不合格”车位,任谁都会窝心受气。作为监管部门,对于销售“不合格”车位,且拒不履行退款或更换责任的开发商行为,理当介入调查。查清其建筑设计是否合理规范、车位交付给业主时是否经过竣工验收。如果开发商存在违规设计、违规销售行为,则应追究其相应责任。让无视消费者权益且拒不纠正的开发商为其傲慢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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