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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被发现,窃贼变抢匪
两名狱友频频作案再“进宫”
  • 2011年07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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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 槐荫警方提供

    本报7月14日讯(记者 杜洪雷 实习生 陈妍) 两名在监狱中相识的男子出狱后不思悔改,竟然分工明确地在济南市实施盗窃,见什么偷什么,如果被人发现便直接抢劫。近日,槐荫警方通过大量侦查工作,最终抓获了两名犯罪嫌疑人。

    医院凌晨遭抢劫两嫌疑人是惯犯

    6月25日凌晨,两名犯罪嫌疑人趁值班人员不备撬开槐荫某医院办公区防盗门,手持电棍、弹簧刀将医院1名值班人员捆住。两人割断电话线阻止报警,破门闯入财务室抢劫现金600元及其他财物一宗后逃窜。

    接到报案后,槐荫刑警大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警方从作案手段和作案工具分析,嫌疑人是惯犯的可能性很大,而且应该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夜间以单位办公室为作案目标结伙实施系列作案,如果不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他们很有可能继续作案。

    警方通过对近期市区发生的数起夜间盗窃单位办公室的案件串并,确定该系列案件是同一伙犯罪嫌疑人作案。同时,办案人员通过对受害人和系列案件的案发周边区域进行走访并调取监控录像后,对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进行了刻画,于7月4日锁定两名嫌疑人王某某、高某。

    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7月5日,刑警大队和南辛庄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兵分两路对王某某和高某实施抓捕。当天下午2点30分许,民警在潍坊抓获王某某,下午3点30分许在济南抓获高某。经审查,两人对结伙实施“6·25”重大抢劫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电话约定去盗窃盗窃不成变抢劫

    据了解,王某某,潍坊人,今年27岁,曾经因抢劫、盗窃被判刑,去年释放。高某,济南人,今年36岁,曾经因抢劫、盗窃被判刑,2008年释放。王某某和高某在监狱服刑时结识,出狱后高某在济南找了一个单位打工,而王某某仍然无所事事,游手好闲。

    今年1月份,王某某到济南找高某玩,一起喝酒时商定重操旧业,弄点儿钱花,两人一拍即合。两人约定通电话时只要说济南有个朋友结婚去玩玩,就是去济南偷东西弄钱。两人从4月份开始陆续在济作案,每次作案前都精心准备。约定作案后,王某某即乘车来济南。踩完点,两人在附近喝酒打发时间,等到半夜时,来到白天选定的作案地点作案。

    王某某利用钳子和螺丝刀撬开门窗入室实施盗窃。高某在外望风,有时高某手痒难耐,便和王某某一起钻入室内实施盗窃。现金、银行卡、笔记本电脑、MP4、数码伴侣、手表、香烟、打火机,见到什么偷什么。如果在盗窃时被人发现,就持械实施抢劫。

    今年以来,两人多次在济南槐荫区、历下区、市中区等地于夜间选择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盗窃和抢劫,实施抢劫案件2起、盗窃案件5起,涉案金额达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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