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2月,济南市政府将这座大楼、“五三惨案蔡公时殉难地”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12月,山东省政府又将它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省、市委宣传部还分别将它列为省级、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入新世纪,社会各界也对保护和利用蔡公时殉难地越来越关注,先后有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提案,蔡公时的后人及海外人士也提过不少建议,要求将这里开辟成一处可供人参观、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场所。
解放后这座建筑一直是省地震局的职工宿舍。自2005年起,济南市文物局与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地震局开始谋划这座建筑的产权移交、住户搬迁等问题,经多次研究协商,于2008年5月签订了协议,济南市政府还拨专款用于建筑内住户的搬迁。目前,除一家住户未搬外,其他住户基本完成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