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4日讯(通讯员 田绪宏 记者 赵壁) 三年前从曹县老家来青打工的农民工王华(化名)骑摩托车与另一辆摩托车相撞,致对方驾驶员死亡。王华随后逃逸,成了网上逃犯。在法官的调解下,王华的父亲代儿子赔偿受害方9万元,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13日,王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2008年4月15日晚上,在青岛打工的王华驾驶摩托车与市民栾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栾某受伤,医治无效死亡。家中顶梁柱没了,栾某的妻子和年仅6岁的女儿生活陷入困境。王华在肇事后逃逸,公安机关将他列为网上通缉犯。
今年7月5日,李沧法院立案速调中心法官张玲玲与交警部门的办案人员及栾某的妻子找到了王华的父亲。在法官的调解下,王华的父母同意支付9万元赔偿给栾某的家人,栾某的家人愿意对王华的肇事逃逸行为给予谅解。11日,王华的父亲带着补偿款来到李沧法院立案速调中心,与栾某的妻子签署了诉前调解协议,并依法申请了司法确认。王华的父亲代表儿子鞠躬致歉,栾某的妻子表达了宽容和谅解,双方握手言和。
13日,逃亡三年的王华来到李沧区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办案法官表示,一旦王华被认定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肇事一方主动赔偿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也可以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