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成都7月14日电(记者 苑坚 吴晓颖) 近日,一篇名为《党员干部居然伪造身份赴港澳公款旅游》的网帖引起广大网友关注。帖中透露,峨眉山市符溪镇个别党员干部,去年夏天伪造身份赴港澳地区旅游。
发帖人“JSYHSL123”称,自己在峨眉山市某旅行社办事时,意外发现了一张2010年五六月符溪镇骆永利、张万林等党员干部赴港澳地区审批表格。
“JSYHSL123”说,在申请表上申请事由填的为“旅游”,政治面貌为“非党员”,工作单位为“个体户”或“无业”,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上显示为“港澳五日游”。
“据我所知,他们明明是共产党员、国家干部,却要弄虚作假,故意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JSYHSL123”在网帖中说。
记者12日赶到峨眉山市采访了解到,帖文中提及的“张万林、骆永利”分别担任符溪镇党委副书记、符溪镇副镇长职务。
其中,在张万林的那张《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上,单位名称一栏只填写了“符溪镇”。而在骆永利的申请表上则未填写单位名称,在职务职称一栏填写为“居民”,都未如实申报真实身份。
“如果以出境考察的名义,不仅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还要报上一级外事部门备案。”峨眉山市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峨眉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万力平说,经调查,网帖反映属实。2010年6月11日、19日,符溪镇党委、政府先后分两批次,由党委书记、镇长分别带队,共计60名镇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参加了由四川世纪金沙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峨眉山分社组织的港澳七日游。其间总花费16.8万余元,在财务上以“外出考察费”名义,分多次报销。
“其性质确实是公款出境旅游。”万力平说,根据调查事实峨眉山市11日做出了处理决定:一、责令符溪镇党委、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二、追缴全部外出人员的所有违纪款项,全部上缴国库;三、依据党内相关规定,给予符溪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党内警告处分,对涉及的符溪镇相关人员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