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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略网站不退款提示
团购婚纱照 遭遇退款难
  • 2011年07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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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8日讯(见习记者 陈之焕) 28日,市民宫女士反映,自己团购婚纱照,因拍照时间不合适,想退款却遇难题。青岛市消保委认为,网站的作法不合理,应退给顾客一定数额的款项。但消费者在团购时应注意阅读相关细则。

    6月21日,宫女士在糯米网上团购了一款“罗马春天”婚纱摄影提供的价值1899元,名为“天长地久时时有”的婚纱摄影。网站宣传称提前10天预约即可拍到理想的婚纱照,宫女士当天即拨打了“罗马春天”婚纱摄影的电话预约拍摄婚纱照,却被对方工作人员告知档期已排满,宫女士要排到8月2日才能拍照,但会尽量给宫女士提前。考虑到时间问题与糯米网过期消费可以退款的承诺,宫女士打电话取消预约,选择了别的婚纱摄影店进行拍摄。7月22日,宫女士度完蜜月归来,联系了糯米网,想退回自己团购婚纱照的1899元,但却被对方告知无法退款。

    28日,记者拨打了糯米网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称,因为宫女士团购的婚纱照在网站的消费提示里有一条:本单不支持7天退款和过期退款,因此不能给宫女士退款。记者打开团购网站,看到了这一款项。宫女士称,因为当时网站上的文字和图片比较多,自己只是大体浏览了一下,并没有注意到这一条款。

    青岛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孙海明认为,因为没有看到网站的过期不予以退款的消费提示,宫女士存在一定的过失责任,但网站不应该将其团购婚纱的1899元全部扣除不退,根据消法相关规定,因消费者过失造成商家损失,商家可以予以扣除相应的部分费用,但是余款应退给消费者,因此,糯米网可以根据自己的损失与宫女士协商扣除其中一部分费用,但应将余款退还给宫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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