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王倩) 一市民辛辛苦苦一辈子的积蓄,却被“同事”分三次借走,就在他找到“同事”准备要回借款时才发现,人已不见了踪影。
刘先生今年已经50多岁,家住太平洋小区,在张庄路上做电焊工。2009年11月,一男子何某来到刘先生打工的地方应聘,与刘先生成为同事。
两人相处得还算不错,转眼到了2010年1月份,何某匆匆找到刘先生称想要借钱,而缘由是儿媳妇不孕需要做手术。看到同事需要帮助,憨厚的刘先生拿出2万元积蓄给了何某,何某也打了借条。
没多长时间,何某再次找到刘先生,称老家的房子需要整修一下,想再跟刘先生借点钱,刘先生又拿出5000元存款给了何某。第三次,何某称想开一个快餐店再次向刘先生借钱,刘先生还是没有拒绝,又拿出2万元存款给了何某。
这样一来,何某分三次向刘先生借走了4.5万元,而这也是刘先生多年的积蓄。何某后来又找刘先生借过几次钱,但看到刘先生实在拿不出什么钱了才作罢。
2011年4月份,刘先生很久没见着何某了,而且自从何某辞职之后,两人也一直没联系过。刘先生来到何某的租住处寻找,发现房门紧锁,拨打对方的电话也打不通了,有邻居称何某早就搬走了。
着急的刘先生到通信公司查询何某的相关信息发现,其手机号码对应的姓名并不是何某本人。在派出所,根据何某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民警并没有查询到何某的个人信息。刘先生向熟悉何某的邻居了解到,何某有过前科,而何某曾经用过何毅民、何继民、何济民三个名字。
“他隐瞒了自己的信息,何某并不是他的真名,他应聘到这里就是来骗我的。”刘先生说。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