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8日讯(记者 苑菲菲) 本报8日C15版《没有预售许可证就敢卖房子》一文,报道了福山区鸿福春天小区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通过内部认购的方式对外销售了部分房屋一事。8日,记者调查了解到,该小区开发商之所以迟迟没办理预售许可证,是因为缺少施工许可证。
记者从福山区房产交易中心获悉,鸿福春天小区开发商山东高盛置业有限公司从未前去申请办理过预售许可证。工作人员猜测可能与其前期证件不全有关。
8日,记者联系到福山区规划局负责证件审批的窗口,工作人员说,鸿福春天小区的规划许可证已经取得。“据我了解,这个小区的土地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也都有了,他们缺少的应该是施工许可证。”一位姓王的负责人说,施工许可不归他们负责,建议记者咨询建设部门。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福山区建设局证件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在检查后回复说,鸿福名城三期的20、21、22号楼(鸿福春天小区)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但记者在小区采访时却发现,上述三栋楼已经封顶。
“没有施工许可证是不允许动工的,开发商的这种行为肯定违规。但是鸿福名城前期办理了一部分施工许可,我暂时还不清楚为什么三期会出现这种情况。”福山区建设局办公室一位姓张的负责人说,他们会尽快查清此事,督促开发商抓紧整改,补办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