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8日讯(记者 宋昊阳)由于在家时间短,因此今年冬天,宏伟小区的部分居民不打算交供暖费,然而,物业却告知他们不交供暖费就要断水断电,这引起了不少业主的不满。对此,律师认为,物业出台的这项规定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近日,家住奎文区宏伟小区的居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们小区的物业要求每家每户都要交取暖费,否则就要将不交费的业主家里断水断电,目前王先生家里已经停水,给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8日,记者来到位于健康街上的宏伟小区,记者看到,在宏伟小区的门口告示栏处,贴有物业办公室的通知,通知上写明:11月6日开始对不交取暖费的业主实施停水,不售电措施,不交取暖费的业主家里一切损失与物业无关,自行负责。
该小区的业主王先生说,该小区在去年时就已经完成了供暖管道的改造,都是一户一表,这所房子是表姐家的,自己和朋友只是暂住在这里,由于两个人平时都是在外工作,只有晚上才回来休息,再加上刚参加工作,也支付不起两三千块钱的供暖费,所以就没打算供暖,本来以为跟物业打个招呼就可以了,但是却被告知必须要交供暖费,否则就要对其断水断电。
目前,王先生家里已经停水,而王先生和朋友的日常起居都受到了影响,花钱买桶装水,开销也大了很多,一桶水七块多,以前一个月才用十几元钱的水,现在两三天就用了一个月的水钱。
记者联系到了该小区的物业办公室,物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为了给小区居民供暖,必须达到85%-90%的供暖户数才行,否则就是赔本经营。但是有一部分居民至今没有交钱,这让他们很无奈,只得贴出通知,希望以此来督促居民交纳取暖费。该工作人员说,他们现在也很为难,希望小区里没有交钱的业主配合一下,不要仅为了自己个人利益,而导致整个小区没法供暖。
然而,不少业主认为水电费跟供暖与否没有关系。记者为此咨询了山东王杨律师所的王建华律师,王律师认为,物业的这一做法不仅不合理,而且不合法。因为物业方只是为水电部门代收水电费,业主交钱就有权享受水电服务,物业无权将其断水断电。业主可通过住建部门的物业管理办公室进行投诉,或者直接进行法律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