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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水果摊滥用劣质保鲜膜
  • 2012年07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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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7月3日讯(记者 马明 李泳君) 夏日炎炎,可口的西瓜是市民消暑的必选佳品。在一些水果市场和超市,商家把西瓜切成两半,用保鲜膜蒙上,红红的瓜瓤吸引了不少市民上前选购。枣庄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称,有些劣质保鲜膜属“三无”产品,甚至含有致癌物质。
  “我们家一般不买那种切开的水果,第一是觉得切开的那种不是很新鲜,第二是那种保鲜膜蒙在水果上,多少都有点影响水果味道。”市民郭女士告诉记者。
  在振兴南路很多水果摊前,切开的西瓜也被摆在显眼位置,一位陈姓商贩告诉记者:“蒙上保鲜膜才不会弄脏,还能保持新鲜,大家都用这样的保鲜膜。”但是记者发现旁边放置的保鲜膜并没有“QS”标志。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0年9月1日,我国施行的《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中规定,可用于包装食品的保鲜膜必须标识“食品用”字样,以及产品材质或种类。因此,质监局负责人提醒市民在购买有保鲜膜包装的食品或者保鲜膜时,首先要认清其是否有“QS”标志,其次如果标的是“PE”保鲜膜或聚乙烯保鲜膜,可以放心购买,若标的是“PVC”或者未标明材质,最好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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