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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做才能要回我的身份?
  • 2012年10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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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女士咨询:
  我和姐姐是双胞胎,两年前,姐姐认识一男生并打算与他结婚,可是父母并不看好那个男孩,担心姐姐背着家里去偷领结婚证,妈妈就把姐姐的身份证扣下了。可姐姐偷偷拿了我的身份证与姐夫办理了结婚手续。现在我打算结婚,才发现姐姐假借我的名义领证,我已经“被结婚”了,我未婚夫很生气,他说即使姐夫和“我的身份”离了婚,再和他结婚,名义上我也是二婚。我听说像我这种情形可以算婚姻无效或者可以撤销,我想知道我怎么做,才能要回我的身份,又不算二婚呢?
律师观点:
  你这种情况既不属于婚姻无效,也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范围,因此你既不能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也不能申请撤销,但是你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撤销你原来的结婚登记,一旦结婚证撤销,就相当于原来的婚姻根本不存在,你结婚时就不属于二婚了。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对婚姻无效做了限制性的规定,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况下才能宣布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你的情况显然不属于这四种范围内。而婚姻撤销则仅在一种情况下适用,那就是因胁迫结婚的,你的情况也不符合撤销的规定,你不是被迫结婚,而是根本不知道自己结婚这个事实。鉴于此,我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以婚姻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你姐姐冒充你去办理结婚登记的行为,你可以以婚姻登记机关为被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或以登记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提醒:证件类物品应好好保管,一旦丢失或被盗用将给所有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冒用别人的证件轻则面临损害赔偿,重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解答人:王崇利(高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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