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补课不如落实规定
2016年03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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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征

  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陈德提交了题为《关于中小学校开展“阳光”补课的建议》的提案,他认为,既然校外有偿补课无法禁止,不如学校公开组织“阳光”补课,中小学校可以根据学生自身的薄弱环节制定统一补课计划,避开寒暑假,并且不收取补课费用,但学校应对补课教师给予一定补助。
  这些年,教师补课行为与各种补课禁令可谓较上了劲,补课禁令年年出台,与此同时,许多教师前赴后继地加入有偿补课的大军。有在自家里办班的,有加入民办教育机构补课的,有介绍、鼓动学生参加各种衔接班、补习班、培训班的,乱象丛生,不一而足。
  具体来说,疯狂补课的弊端有以下几种:一是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将节假日变成了“第三学期”,剥夺了学生的休息权;二是有些教师“课上不讲,补习班里讲”,损害了教师职业道德,尤其是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鼓动学生参加自己所在的补习班,乱象之中师德全无,教师身上凸显的只有一股铜臭气;三是不菲的补课费加重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四是个别教师把在校任教当做副业,全身心投入到补课中去,严重影响了学校教学质量。
  因此,禁止有偿补课刻不容缓,但让学校组织“阳光”补课活动,能否有效解决补课乱象,实在不容乐观。一方面,学校组织的“阳光”补课啥时候进行?如果补课在学生在校时间进行,那么就不算是补课,是教师职责所在;如果是放学之后进行,又涉嫌“学生在校时间过长”,同时也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这与素质教育显然相悖。
  另一方面,陈德建议补课要避开寒暑假,可是寒暑假是社会民办机构补课最疯狂的时候,“阳光”补课如果避开寒暑假,学生又会回到民办机构的补习班去上课,一些教师也会加入其中去捞外快。如此一来,也就起不到遏制补课乱象的作用。还有,陈德建议“阳光”补课不收取补课费用,学校对补课教师给予一定补助。可是请问,这个费用从哪里来?在目前学校账目越来越清晰、公开的情况之下,学校不能依靠挪用款项来支付补课费用,那只能是上级拨款,如果这个拨款不是很多,那么教师“阳光”补课的积极性就会打折扣,说不定又会偷偷跑到民办教育机构去补课。
  目前而言,对于有偿补课,可以来一次专项整治。当然,对于补课教师,可以给予其退出补课市场的时间表,时间一过,就必须令其付出沉重代价。一旦教师离开补课市场,一些补课机构就会因为师资缺乏而陷入停运、关门状态,在此基础上巩固成果,禁止反弹,就能够有效治理补课行为。只要有关部门下大气力,拿出抓铁有痕的坚决态度,治理补课乱象能有多难?
  拿长清来说,教师补课也是乱象丛生,与此同时,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虽不断发布补课禁令,但收效甚微。这就需要相关部门真正拿出勇气,依照既定的规定,对于违反禁令者,予以相应的处罚。不能禁令年年发,有偿补课却有恃无恐甚至变本加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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