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图——历史城区保护规划图。
本报记者 吕璐
在城市发展的新时期,应如何协调保护和发展的关系?《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提出了青岛“山、海、岛、城”融为一体的城市空间格局保护目标,调整、划定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还首次开展了全市域范围内的保护要素普查,将工业遗产、名人故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等2000余处保护要素纳入保护范围,建立了较为全面的保护内容体系。
重视自然山水格局,“山、海、岛、城”全面保护
本轮《总体规划》在原有基础上,首次开展了全市域范围内的保护要素普查,将工业遗产、名人故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等2000余处保护要素纳入保护范围,建立了较为全面的保护内容体系。提出市域历史文化与城市风貌特色保护、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两大部分,整体保护青岛“山、海、岛、城”融为一体的城市空间格局,全面保护各个时期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要素方面,保护整体自然环境、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工业遗产、地下文物埋藏区和大遗址、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内容。
自然环境和山水格局保护方面,保护“三山、三水、三湾、一带”的整体山水格局,保护与山体、河流、海岸线等自然要素密切相关的古遗址、古村落;系统挖掘和保护沿海分布的明清海防卫所体系、北胶莱运河沿岸宋元金交通贸易遗产廊道。保护北部大泽山—天柱山山脉、东部崂山山脉、西部小珠山—大珠山—铁橛山山脉;保护大沽河、北胶莱河以及沿海诸条河流;保护胶州湾群、鳌山湾群、灵山湾群;依法保护七百余公里长的海岸带及海岛资源。保护市域范围内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
各类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方面,保护515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黄岛区琅琊、胶州市里岔-普集等5片地下文物埋藏区。保护即墨故城—六曲山墓群遗址、琅琊台遗址、三里河遗址等大遗址。保护1244株古树名木;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居民建筑群。保护4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
城区、街区、保护点,中心城区分层保护
中心城区范围内,建立“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古迹保护点”三个层次的保护内容框架。重点保护整体自然环境、空间格局、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工业遗产和军事建(构)筑物等。
保护“山、海、城”融为一体的特色历史城区。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东沿延安三路至长春路、威海路,北至海泊河,西南以海岸线为界,总面积28平方公里。保护“山、海、城”融为一体的整体空间格局和“红瓦、绿树、碧海、蓝天”鲜明的城市风貌特色。保护南部滨海团岛至太平角段建筑与山体构成的“起伏有致、平缓舒展”的天际轮廓线。保护以红瓦、黄墙为主的建筑群整体色调,新建建筑的形态与色彩应与整体风貌相协调。历史城区高度控制方面,分为严格控制区、重点控制区、一般控制区三类。严格控制区内维持原有建设高度,禁止新建高层建筑。历史城区内的城市更新,首先考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的保护与功能提升需求。
保护各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方面,划定13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总面积1363.8公顷。其中,街区核心保护范围总面积689.5公顷;在核心保护范围外划定整体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674.3公顷。
保护类型丰富、数量众多的文物古迹方面,中心城区文物古迹保护点主要包括:180处文物保护单位;197处历史建筑;1557处传统风貌建筑;19处工业遗产;27处军事建(构)筑物。
海岸带各具功能,合理利用海岛
青岛市濒临黄海,海岸线绵延曲折,沿海资源类型多样。海岸带分为胶州湾海岸带、胶州湾两翼海岸带、鳌山湾群海岸带、灵山湾群海岸带四个区段,进行分段管制,并严格保护海岛资源。
胶州湾海岸带方面,通过清理湾底淤泥、提高纳潮量、增强水动力等措施,修复胶州湾生态环境;建设大沽河入海口湿地公园;建设环胶州湾绿道工程。实施胶州湾东岸企业环保搬迁,调整老港区为邮轮母港及综合服务区;按计划实施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石化企业及油库等危险源的搬迁。
胶州湾两翼海岸带方面,东翼团岛—仰口海岸带,取消滩涂养殖和池塘养殖,清除滨海区域的违法建设。西翼凤凰岛脚子石—积米崖海岸带,重点保护自然岸线和生态环境,不得建设居住等与旅游服务无关的设施等。
此外,将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海岛资源。实施海岛保护法,完善海岛管理体制,严格控制陆岛填海工程;对海岛进行分类保护、实施分类管理;规划形成由田横岛岛群、大/小管岛岛群、竹岔/大公岛岛链、灵山岛构成的近海岛屿“群、链、点”空间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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