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波
近日,济南天桥区堤口庄“出生女婴被扔进公厕便池”一事引发市民关注。13日下午,记者从天桥警方了解到,民警已经于12日下午找到了弃婴的母亲赵某。当晚,赵某因涉嫌遗弃罪被依法取保候审。(据《齐鲁晚报》14日B03版报道)
父母遗弃孩子,特别是遗弃刚刚出生的婴儿,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残忍行为。上述报道中嗷嗷待哺的婴儿,刚一降临人世便被母亲狠心弃于污秽不堪的公厕之中,孩子何其无辜,何其不幸!而不幸中的万幸,则是几位好心人的善意救助,婴儿才得以保全性命。
全国各地弃婴案频发,固然有各种各样的因素,但无论如何,父母遗弃自己的亲生骨肉都是一种不能原谅的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追究。这位“90”后24岁的年轻母亲,为什么待产期间没有入住医院得到良好的医疗救护?为什么掩人耳目泯灭母子连心的天性,遗弃婴儿?24岁,并非情窦初开懵懂无知的年龄,作为母亲或许经历了一段鲜为人知的情感历程,才会背着亲人于无奈无助甚至绝望之下,做出了如此决绝而荒唐的决定。当然,每一个弃婴案背后,都有着或痛苦,或凄凉,或荒唐,或绝情的纠葛的故事情节;每一种隐情背后,都暗示着一个深刻而又警醒世人的社会问题。
如何尽量减少弃婴案的发生,除了法律的严惩与完善社会救助机制之外,似乎没有其它捷径可走。遗弃自己的亲生骨肉是一种不能容忍的犯罪行为,执法部门应该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尽到普法的义务,只有让老百姓都认识到遗弃婴儿的严重后果,才会在精神上受到震慑。每一位做出遗弃孩子选择的父母,都会慎重地掂量掂量由此带来的违法成本。
另外,父母遗弃婴儿也不能回避其中有着这样那样令人同情的理由,在法律上虽然不能为其犯罪行为开脱,但却是社会必须正确面对的事实。各地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有针对性的救助机制势在必行,应关爱关怀并引导所有家庭以及年轻人的感情和婚姻生活。相关部门必须站在“孩子是国家的”战略高度来审视每一起弃婴案件,从根本上铲除弃婴案发生的社会土壤,尽最大努力保护好每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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