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辅导员骗学生背上校园贷
多起校园贷案嫌犯被审查批捕
2017年08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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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8月5日讯(记者 马云云 通讯员 李明) 近日获悉,全省检察机关目前审查批捕多起涉及在校大学生的校园贷案件犯罪嫌疑人,百余名学生被骗,经济损失百万余元。
  今年3月,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黄海派出所来了19名学生,他们反映,之前被李致兴等人诱骗办理了“名校贷”贷款,现在逾期无法归还。而李致兴正是他们的同校同学,为烟台某学院的在读大三学生。
  2016年11月底,李致兴的父亲凑齐48万元归还了部分学生的贷款。李致兴仍没有收手,12月份仍继续欺骗多名学生办理贷款。今年4月,烟台莱山区检察院对李致兴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此外,还有辅导员“帮”学生办理校园贷的。张明是一所高校的大学生。2015年10月,听同学说用身份信息办理分期手机业务可以获得500元报酬,他找到了办理这项业务的张祝民。张祝民带张明填写了个人信息表,并同张祝民的朋友胡文青签订了一份保证协议,大意是不影响其征信,如果分期出现问题,由胡文青承担责任。这样,张明先后签订分期业务总价值5万多元。
  后来他发现,事情没这么简单。几家平台打电话找他催款,他找到张祝民和胡文青,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拒接电话。而此时,他尚有5万余元未还,只能报警。
  和张明有类似经历的学生多达50多人。让人意外的是,这其中部分学生是通过辅导员认识张祝民并办理的业务。原来,张祝民曾经是一名高校辅导员,后来辞职。在从事诈骗的过程中,他找到曾经的同事,也就是目前仍在校工作的辅导员,让他们帮忙,并承诺给予提成。面对辅导员的“要求”,许多学生无法拒绝。
  今年3月,胡文青和张祝民以合同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十二年。
  更应该当心的是,还有人以各种名义骗取学生信息。2016年1月至4月间,夏雨、李树飞等人冒充一家科技公司职工,以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基金、找学生做兼职等名义,骗取多名学生信任,让他们提供身份证明、银行卡、手机卡、学信网账号、密码等资料。
  “让学生填表,轻易就套取了学生的个人信息。”济南长清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之后,对一部分学生,他们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其个人信息在名校贷平台上借款两万余元。“平台需要学生视频,他们就找来长相相似的学生拍下视频上传。”
  还有一部分学生则是知道要借贷的。“他们对部分学生承诺,虽然用了个人信息,但不需要学生还款,由公司解决处理。不仅如此,学生还能分得部分利润,分完之后公司还三期,之后平台就将借款作为呆账、死账,就不用管了。”
  检察官说,可见这几名学生明知夏雨和李树飞等人会不还款,但在一笔款可以分一两千元的情况下,同意了对方的提议。
  结果一样,催款的来了。最终,夏雨和李树飞同样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处刑罚。
  长清区高校聚集,检察机关近期办理的案件中,涉案学校多达5所。对于发现的问题,长清区检察院向辖区高校发出了检察建议,多所学校已进行排查并整改。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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