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驾车过程中穿拖鞋、高跟鞋的现象,济宁市交警支队法制科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规定,机幼车驾驶人开车穿拖鞋、穿高跟鞋、打手机、看电视◇被认为是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一旦发现将处以50元罚款、扣2分的处罚。
“刹车时,汽车驾驶员◇是以脚跟为轴,如果穿拖鞋、高跟鞋,移幼时很容易导致鞋子滑落。一般事故发生前后不到10秒,穿拖鞋时,驾驶员调◇自己的脚来踩刹车约需四五秒钟,这往往会错过最佳刹车时间。”该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穿拖鞋、高跟鞋驾车。
“天太热,穿拖鞋、高跟凉鞋驾车的现象比较普遍,但脚在隐蔽的位置,道路中的摄像头捕捉不到,没有确凿的证据,我们也不能叫停车辆让司机接受检查,这便形成了一个检查盲区。”济宁市交警支队一名交警告诉记者,检查行驶中的车辆是否存在司机穿拖鞋驾车有很大难度,只能靠驾车人员的自律。
本报记者 姬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