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7月5日讯(记者 曲是捷)气温达到38℃以上时,各建筑施工企业无有效防暑降温措施的—律要停工。5日,烟台市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施工安全生产的通知。
据了解,目前烟台市已进人夏季高温期和汛期,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易疲劳、中暑,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利因素。因此要求盛夏期间,各施工企业特别要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降温、消暑,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气温达到35℃以上时,上午11时至下午3时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气温达到38℃及以上时,原则上要停工,确需施工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配备急救药品,并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
各施工现场须根据情况配备足够的饮用水,做好含盐清凉饮料的供应,为职工准备—定的绿豆汤、冰水等,向职工发放清凉油、人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药品,改善劳动条件,职工宿舍要做到清凉、通风,有条件的应当配备空调,保证施工人员有良好的休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