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7月7日讯(记者 杨淑君 通讯员 刘宪鹏) 记者从聊城市旅游局获悉,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导游人员可申报“全国优秀导游员”。。
据介绍,持有导游证或讲解员证,从事导游讲解工作三年以上,导游讲解服务时间每年不少于100个工作日,在导游工作中有先进事迹或突出成绩,能够代表本省(市、区)导游先进水平和良好形象的导游员,都可进入“全国优秀导游员”推荐范围。被推荐者需在7月20日前将推荐工作报告和《全国优秀导游员推荐表》报送到聊城市旅游中心,可拨打电话8902709。
国家旅游局将对被授予“全国优秀导游员”称号的人员颁发证书,并在全国范围内通报表彰,同时在导游等级考核中加10分(两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