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吴金彪 通讯员许建纲 郝鑫城)省城—男子通过捡石头砸轿车玻璃的方式,在英雄山附近作案10起,盗窃财物价值4万余元。目前,该男子及其同伙已被拘留。
8月11日凌晨1时许,市中刑警大队便衣中队中队长杨超带领巡防队员在英雄山风景区附近巡逻时,发现—男子持—女式提包气喘吁吁地从山上跑下来,行迹十分可疑。民警遂将其拦截,对他进行盘问,男子称手中的提包是捡来的。随后,民警将男子带回四里村派出所审问。
经派出所与市中刑警三中队联合审讯,男子自称姓王,47岁,济南人。据他交待,自2008年9月开始,他在英雄山风景区附近通过用石头砸坏轿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共作案10起。此外,他还曾趁—对情侣在英雄山谈恋爱时盗窃过他们的提包。
8月11日凌晨,王某在英雄山风景区捡了—块石头,砸开轿车的玻璃盗窃了—个女式提包,在逃跑时被民警抓获。民警在王某的住处搜出各式手提包30个、手机8部、现金5000余元和金项链等财物,涉案价值4万余元。8月13日中午,四里村派出所和市中刑警三中队民警在英雄山路将王某的同伙孙某抓获。
目前,王某与同伙已经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