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风吹落新太阳能
消协调解,商家担责一半
  • 2010年08月18日 作者: 通讯员 秋宝 培丽 记者张涛
  • 【PDF版】

    本报8月17日讯 (通讯员 秋宝 培丽 记者张涛)近日,临沭县村民王先生新买的太阳能在一阵强风过后,被直接从屋顶吹了下来,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还是让王先生出了一身冷汗。17日,在消协的调解下,太阳能经销商担责一半,承担了350元的维修费。

    8月13日上午,一阵大风过后,临沭县王先生家的太阳能从屋顶掉下了下来。天气好转后,王先生找到了太阳能的销售商。虽然销售商在王先生购买太阳能时承诺包安装,并且包修三年(包含安装质量),而且现在正是在三包期内,可销售商却说太阳能坠落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拒绝提供免费维修。在多次沟通未果后,王先生只好找到临沭县消协请求帮助。

    临沭县消协工作人员详细查看了王先生购买太阳能的购物凭证和三包凭证,经到王先生家查看王先生的太阳能,发现太阳能损坏严重,随即到王先生购买太阳能的商店进行调查。经调查,太阳能店负责人李某称虽是他们负责安装的,可刮大风把太阳能刮下来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责任不在他们。

    消协工作人员调解,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但在此案中,大风虽是不可抗力,因为出厂太阳能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防风要求,可王先生购买的太阳能还是被大风吹落,这个在安装质量等方面肯定存在问题。

    根据合法又合理的原则,请双方各让一步,由商家把太阳能给修好,再给免费安装上,然后维修费用由双方各自负担一半。经消协工作人员提议,商家和王先生认为这样比较合理,都欣然接受调解,经现场折算,王先生的太阳能维修费共需700元,销售商向王先生赔付350元。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风吹落新太阳能
人民广场将建地下停车场
罗湖地产重组“复活”
无标题
免费时间太短收费标准过高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