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王女士反映:儿子刚刚高中毕业,今年五一假期时,和同学在学校的操场上打篮球,她儿子投球时,对方上前抢球,结果嘴正好碰到王女士她儿子的胳膊肘上,磕掉半颗牙。过了一段时间,对方家长说让王女士先交纳1700元钱的补牙费,而王女士觉得责任不全在于她儿子,所以拒绝给对方钱。之后对方将她的儿子告上法庭,法院通知其9月3日开庭。王女士对法律不了解,想在开庭之前了解一下责任该怎样划分。
记者帮办: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的王子豪律师,他认为在本案中,对方要求王女士承担补牙医疗费的要求并不过分,因为在事故中孩子虽不是故意的,但如果确实给对方造成一定的伤害结果,不影响王女士的儿子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对方有过错,也可适当减轻这方的责任,若对方过错很大,本方可酌情作出赔偿。具体的责任则必须经司法裁量才能作出。
帮办记者 崔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