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读者求助:
谷女士:我想买一套村委会盖的房子,由于其第一任房主购房发票丢失,第二任房主与第一任房主双方没有更改购房协议,只是双方签署了一个售房协议,现在我想从第二任房主那里购买该套房产,想将之前的协议与购房发票名字更改到自己名下,应该怎么办?
噪专家解答: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首先我们要判断这一购房行为的合法性,如果是城里人购买用于村民安置的旧村改造房,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这类房产仅限于村民内部流通。第二,如果旧村改造房建设手续不完备,不能办理房产证则该交易行为也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事件中的购房主体全是本村村民,且房产手续完备,则谷先生需要与房产开发者协商,理清情况,补充完备相关手续。
我们曾经接手过一个100多人集体维权的事情,但审查房屋性质为非法建筑,于是法院直接驳回。因此,建议城里人最好不要去农村购买有着一定风险的旧村改造房屋,买房前首先要判断房屋性质,其手续是否完备,买卖协议是否有效。在我们经手的许多类似案件中,很多是由于房产手续不完备而法院根本不予立案,更谈不上进一步维权。
(楼市记者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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