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8月19日讯(记者郭静 实习生周美霞)为减少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率,今后我省将加大乡镇领导交叉任职的力度。记者从19日召开的省乡镇机构改革会议上获悉,我省乡镇机构编制坚持“只减不增”,并将采取一系列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举措。
据介绍,随着财力增长,我省继续加大对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年提高乡镇的财税分成比例,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乡镇区域内一般预算收入地方分成的绝大部分留给乡镇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返还。在考核评比方面,清理和规范各种评比达标活动,不属于乡镇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得列入考核范围。严格控制对乡镇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凡中央、省委、省政府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一律取消。
除山区、滩区、湖区、海岛等特殊地域外,原则上不设3万人口以下的乡镇。
在机构编制方面,为了减少行政层级,除了已提出的交叉任职范围,可积极探索其他交叉任职的方式。为杜绝出现新的超编现象,今后,凡未经编制使用审批和按规定程序新进人员,不得列入实名制管理,财政部门不予核拨经费。
同时,现行以上级业务部门管理为主的事业站所,凡是运转不畅、管理不善的,都要进行调整。今后,的确有必要实行以上级主管部门为主或按区域设置事业站所的,要报省政府批准。另外,今后不再审批设立自收自支的乡镇事业站所。
今年4月,中央确定了25个经济发达镇开展行政管理机构改革试点,其中我省广饶县大王镇被确定为中央试点单位,与此同时,我省也选择了桓台县马桥镇等10个镇作为省级试点单位。据悉,这10个镇经济实力较强,产业特色明显,发展潜力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