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齐鲁晚报》报道,现在济南市一些交通指示牌上设置了广告,“指示牌的广告收入被谁赚去了?”这是市长心中的疑问,同时,这何尝不是每一名市民心中的疑问!
众所周知,交通指示牌是公共服务设施,其主要功能就是方便市民及游客的出行,所以其设计安装也要本着这样一个理念,必要的时候甚至需要征求民意,广泛吸纳群众合理的意见及建议,让指示牌做到鲜明醒目、布局合理、简洁美观,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尽可能在这样一个许多人关注的小细节上体现出省城文化的大内涵,这样的设计本身就是省城的广告与对外展示的名片!
然而不无遗憾的是,在这样一个名片上刻意打上广告,除了能够显示一下城市的商业气息外,还能够给市民和游客留下什么呢?更不要说因为夹杂了广告,小到影响了美观,大到影响到其本来的指示功能。小细节可以做出大文章,作为公共服务部门,为什么就不能从群众需求入手,让指示牌更加准确、科学、人性化,承载更多的人文气息和文化内涵呢?
公共资源一旦夹杂了利益的因素,便成为了孕育不正之风的温床,特别是在缺少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在指示牌上设置广告,本身就是对利益的不合理追逐,对于广告收入的去向,市民本不好妄加猜测,如果不能给市民一个交代,还是不上广告的好!
退一步说,即使要设置广告,在不影响美观和整体功能的前提下,不妨设置一些公益广告和对群众的善意提醒,这样的广告才是群众能够理解和接受的,也是最能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内涵的。在城市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上,有关部门应该把握好原则,放长眼光,因为公共服务平台就是用来为群众服务的,决不是拿来营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