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的一个早晨,和往常一样,我驾车由南向北行驶在纬二路上,到位于火车站的单位上班。来到经三纬二路口,我特别留意了一下,今天值勤的交警还是那位帅小伙。他总是站得笔直,指挥动作总是那么的干脆、利落、准确,举手投足间流露出对本职岗位的自豪和热爱。每次来到这个路口我总是喜欢多看他几眼,他那种认真、热忱、力求完美的工作态度,让睡眼惺忪赶早班的人们不自觉地受到感染。
红灯亮了起来,我看到左转弯车道没有车辆,就讨巧地变道过来,想着在绿灯亮时能第一个直行冲过路口。没成想绿灯一亮,当我走到他跟前的时候,他一摆手把我拦了下来,一个敬礼之后告知我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在收取了我的相关证件后让我把车停在路边接受处理。
停下车后,我忐忑不安地来到他面前,近距离观察,原来这个小伙非常年轻,甚至脸上的青春痘还没有完全消退,但处理问题却是非常老练和人性化。他首先提醒我车子八月份就要年审了,叮嘱我不要忘记,然后指出我违反道路交通法的事实。我连忙进行辩解,而他耐心地听着,并不时给予解答,指出我的错误。最后我急了,说:这一次你不要处罚我了,我以后保证不再犯。听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问我说:“你能做到
吗?”我冲口而出:“一定能!下次要是在这个路口再被你发现,随便你怎么处理。”他说:“不仅是这个路口,任何地方也不能违犯道路交通法。”我连忙说:“一定,一定。”他说:“那好吧,那就让我们来个约定,这次我就不处罚你了,以后你要遵章守纪。”“约定”!我心中一动,一个多么熟悉又陌生的词汇。诚实守信正是这个社会最最基本的价值理念。我赶紧答应了下来。这时他掏出一个小本,将我的姓名和车号记了下来,边记边对我说:“其实我们从来就没把处罚当做目的,我们交警也不是专门来处罚人的,主要目的是让交通安全畅通。”处理完毕后,当听说我要去火车站时还细心地问我是不是要赶火车,然后指挥我离开。
说实在的,以前违反道路交通法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但心情和这一次完全不一样。要么庆幸没有被发现,要么懊丧被发现而受到处罚,甚至埋怨交警不放自己一马。这一次处理不仅让我心悦诚服,而且还感到深深的责任和一种无形的压力,这种压力来自于心底,因为遵守道路交通法对我来说已不仅仅是遵纪守法和减少处罚的问题,它已经关乎到做人的根本—--诚实守信。因为———我和交警有个约定。
同事说,这个交警的名字叫———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