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论坛 -播客 -微博 -拍客 -活动 -全媒体 -晚报电子版 - 晚报数字报 - 生活日报 -邮箱 -wap网站 -便民 -专题 - 世博
 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客人旅馆丢电脑责任在谁起争执
  • 2010年08月20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王伟强)一大学生在泰城某旅馆居住时,价值近五千元的电脑被人偷走,但是对于该由谁承担责任的问题,旅馆和失主各执一词。

    19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王庄社区的这家旅馆失主小李的房间。小李说,他是新泰的,马上就要上大二了。8月初到泰城一家单位实习,因为实习的时间不太长,也为了方便上下班,就以每天十元的房费在这家旅馆住下了。“昨天晚上9点左右,我工作完后回到旅馆,发现房间内一片凌乱,窗户也被打开了,放在床上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当时就蒙了,过了好一会才想起来报警。”小李说,他的电脑是花了近五千块钱买的,还没怎么用,就给偷走了。“电脑是在旅馆里丢的,旅馆防盗设施不行,应该负一定的责任。”

    该旅馆老板说,他已经在店内张贴了“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贵重物品”的提示语,顾客来住店,他都提醒把电脑等物品保管好。旅馆该做的都已经做了,电脑丢失没有责任。

    山东秦润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涛说,顾客住进旅馆后,双方就已经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旅馆有义务采取措施保证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一旦顾客丢失财物,旅馆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需要对顾客进行民事赔偿,待案件破了以后,旅馆再向犯罪嫌疑人进行追偿。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客人旅馆丢电脑责任在谁起争执
两男子争风吃醋打起来
渣土撒了200米
男子醉倒被送医院家人让医院看着办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   邮编:250014   E-mail:webmaster@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152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