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8月23日讯(记者曲是捷)23日,记者从烟台市委组织部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根据省委组织部《“两公开四差额”选拔任用县乡党政正职试行办法》的要求,烟台市发布了《关于“两公开四差额”选任部分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的公告》,拟充实配备县市区领导干部4名。
拟充实配备的职位是县市区委书记2名:芝罘区委书记、蓬莱市委书记,县市区长2名。拟充实配备职位人选,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符合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要求县市区委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担任县市区或市直部门正县级职务;一般应具有县市区党政领导工作经历或担任过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近3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无影响提拔重用的问题等等。
县市区长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7周岁;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担任县市区或市直部门正县级职务,或担任副县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任职时间计算至2010年8月31日);一般应具有县市区党政领导工作经历或担任过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近3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无影响提拔重用的问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