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3日讯(见习记者 王金强 杨金涛)记者23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德州市制定并通过《德州市市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办法》(下称《办法》),规范德州的城市环境管理处罚机制,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或将被处以高额罚款。
据介绍,城市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及多种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德州市管理行政处罚力度不大、各类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仍较为突出,这与德州市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客观需要不符合。
德州市政府这次实施的上述《办法》涉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7个方面。据德州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新《办法》的出台便于集中行政处罚权,明确了各类处罚的主体,明确了处罚标准,分门别类,便于执行。
记者了解到,上述《办法》已于8月21日正式实施。即日起至11月30日,德州市德城区、德州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的规划、城管执法、住建、公安、工商、卫生、交通、环保等部门将开展“城市管理百日集中整治”,在此期间,对各类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进行严管并从重处罚,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办法》上限进行处罚,提高违法违规行为成本。
“打个比方,这一办法将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把对各种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额度,尽可能提高甚至直接按上限进行处罚。比如说,随地吐痰或吐口香糖,随处便溺或乱倒污水,乱扔烟蒂、纸屑、瓜果皮核拒不清除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那么,在未来的德州上述行为就有可能被直接处以较高数额的罚款,以尽可能震慑违规者。”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德州市政府负责人表示,处罚不是政府的最终目的,而只是一种管理手段。德州市的城市管理工作,仍将以教育为主,相信必要的处罚,对一再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人而言,也是一种教育及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