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李飞)在某酒店工作9年后辞职,当初的押金却迟迟要不回,近日省城市民隋女士向记者诉说了她的经历。
据隋女士介绍,2001年9月,她从报纸上看到了济南一家酒店的招聘信息,经过面试,隋女士成为该酒店的一名工作人员。上岗前,根据酒店要求,她和其他新入职的同事一起交给酒店押金等共计1030元。“当时酒店负责人说,以后离职时,押金会全部退还。”隋女士说。2010年3月,工作了将近9年的隋女士从该酒店辞职。
今年7月份,隋女士拿着押金条去该酒店要钱,但公司负责人的答复要么就是正忙着,要么就是财务没钱。跑了五六趟,一分钱没要回,隋女士开始着急起来。
23日下午,记者联系了该酒店的负责人,负责人表示,他们酒店效益不好,需要有计划地安排财政支出,类似情况不止隋女士一个人,目前他们正在安排专人负责退还押金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