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4日讯(记者 张焜 通讯员 姜浩)透支信用卡后不还钱,不就是有一个不良记录么?并不这么简单,近段时间,恶意透支造成的诉讼案在增加,。
29岁的市民林某从潍坊某家银行办理出两张信用卡。2008年4月底到5月初,他先后从两张信用卡上透支了1万多元钱。2008年10月和12月份,银行方两次发出书面催收书,他也没有还钱,银行随即报警。2009年初,林某归还了本息1.5万多元。
但是,2010年5月份,林某仍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认为,林某超过规定期限恶意透支,经发卡银行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拒不归还,数额较大,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已全部退赃,确有悔罪表现,遂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林某归还了1.5万多元本息后,还要面临2万元的罚金。
法院一位刑事案件审判人员告诉记者,恶意透支是信用卡诈骗表现行为之一,近3年来,使用信用卡的市民越来越多,而因为恶意透支造成的诉讼也随之增加。她本人一年就能接手10多起类似案件。即便使用真实信息,超过还款期限经催收还不还款的,银行方就会报警。潍坊多家银行都曾起诉过恶意透支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