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4日讯(见习记者 高倩倩 通讯员刘凯)近年来,随着旅游经济的兴起,集休闲、养老和投资三重功效的异地购房开始成为一种新的购房消费方式。特别是海南、福建以及省内沿海地区的房源,更是成为消费者追捧的热点。然而在热点背后也隐藏着诸多陷阱。乐陵市的王先生最近就遭遇了异地购房的麻烦事。
前不久,家住乐陵市区的王先生在街边散步时,收到一份出售海南海景房的宣传单。王先生看到宣传页上的内容后很动心,便交了2000元的看房费,于6月10日参加了去海南的一个购房团。
在到达看房地点后,售房处的工作人员并没有让王先生等人看房,只是让他们看了下住宅小区的沙盘。经过销售人员一番“详细、全面”的讲解,王先生对房屋低廉的价格、优美的环境深信不疑,当即就交了4万元定金后并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
回到乐陵后,王先生才发现定金收据、看房费收据和购房协议分别来自3个不同的单位。王先生几经周折查询到,该海景房在销售时“五证”并不齐全。为此,王先生先后7次找到该海景房山东办事处要求退房,但最终得到的答复是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如对票据有疑义可重新开,但不能退房。
现在,王先生已经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拿到了该海景房开发商重新开具的协议和收据,不过还是放心不下,总担心最后能否按期交房、房屋质量能否得到保障等。
据乐陵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讲,异地购房如果产生纠纷,需要和房源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协调,处理起来比较麻烦。
工作人员也提醒消费者,在选择以购房团的方式进行异地购房时,一定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多加注意:一要认真了解房产信息;二要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核实调查;三要对房产开发现场进行考察;四是应谨慎签订购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