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4日讯(记者曲凯 通讯员 曲鹏 杨杰)21日晚,汤某开车撞上了一名男子,并造成对方当场身亡。事故发生后,汤某驾车逃逸,两天后民警找上门来,汤某才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据汤某交代,自己在事发前每天都要坚持开车18个小时。24日,记者从崂山交警大队了解到,汤某由于肇事逃逸,已被崂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1日晚上7时30分许,崂山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滨海大道与天水路路口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崂山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中年男子趴在地上已经死亡,肇事车辆早已逃离。民警勘查现场发现,死者明显被车辆拖擦碾压过,在死者位置以南的路面上,遗留着一道10余米的拖擦痕迹以及一摊5米多长的血迹。据调查,死者苏某33岁,是住在附近的村民。
“从死者的死亡特征来看,该男子应该是被卷入肇事车底拖拉过的”,民警根据现场情况分析认为,肇事车应该是一辆中型货车。警方随后又调取了周边十余处监控录像,确定一厢式货车有极大的作案嫌疑。23日中午1时30分许,崂山交警大队民警找到了这辆厢式货车以及该车驾驶员汤某。通过检查车辆,警方很快从车底提取出血迹、毛发等人体组织,并经技术比对与死者苏某一致。
据了解,汤某今年25岁,2003年时从临沂老家来青岛,并找到了一份跟车送水的工作。一年前,汤某考取了驾驶证,并在一个月前正式开车上路送水。据汤某交代,他在撞人后继续到水厂装货,然后又在第二天正常工作,直到被交警部门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