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5日讯(通讯员袁堂娟 董帅 记者 季善文)既想给计划外生育的孩子落户口,又不想缴纳社会抚养费。费县夏某购买假的出生医学证明去派出所落户时,孩子的户口没落上,自己也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42岁的夏某于2007年2月计划外生育了一女儿,一直未落户。今年7月,第六次人口普查开展户口整顿以来,夏某打听到计划外生育的孩子只要有出生医学证明就能落上户口,但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严格的手续,还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后来,夏某听人说有的假证做的很逼真,甚至能以假乱真,便打起了歪主意,想法办个假证,既省了事,又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两全其美。随后,他通过街头野广告买了一张假的出生医学证明,并于8月23日到费县公安局刘庄派出所给孩子落户口。
户籍民警在办理落户手续时,一眼就识别出了假证。夏某也承认了自己办理假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夏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