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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售多数服装未标甲醛含量
  • 2010年08月2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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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5日讯(记者 苑菲菲)近期,有关不合格服装威胁健康的报道频繁见诸报端。虽然国家出台规定要求厂家必须标注甲醛含量和PH值,但25日,记者调查却发现,市售大多数服装仍未明确该类物质的含量。

    25日,记者在宁夏路、南京路、台东路等多家服装店了解到,大部分的服装标牌上仅有成分、执行标准等信息,少见PH值和甲醛含量的标注。虽然部分内衣上简单写着“B类”和“可直接接触皮肤”等字样,但同样没有上述两种物质的具体含量。

    “只要挂出来卖的都是通过检测的,肯定安全。”人民路上某商场的服装销售人员表示,衣服标签一直就是如此标注的,从未有市民关心甲醛含量的问题。而正在挑选服装的市民也表示,并不关心服装上是否写明了PH值和甲醛的含量。“衣服又不是家具,一般没什么大问题。”

    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出台新规要求服装厂家必须对甲醛含量和PH值高低等进行明示,以方便消费者鉴别和选购。对此,市海慈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周女士表示,在一个月内她已经接诊了十几例因穿衣而引起的皮肤过敏的患者,有的患者甚至出现大面积红疹。据介绍,服装若甲醛超标会导致皮肤过敏、发疹等反应,而PH值过高或过低,会破坏皮肤的平衡和抵抗能力,使皮肤易受其他病菌侵害,从而引起皮肤感染。“衣服买回家最好用温水浸泡一天,再拿到太阳下晒干后再穿。”周医师建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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