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璐
三四个月前,房产税的各种说法就开始在楼市中流行。先有媒体引用发改委下属研究机构说法,“房产税三年内免谈”,而后发改委出面澄清,“言论严重失实”。与此同时,市场上开始流传上海将开征房产税的消息,国税总局的新闻发言人紧接着“辟谣”,“房产税解释权不归地方”。此类消息反反复复,但说法始终无法得到最终证实。
房产税可以追溯到2005年,财政部时任官员曾公开表示,房地产税制度改革是国家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北京、重庆、深圳等六大城市开始空转,2006年开征房地产税已成定局。但上述观点发布近五年之后,房产税该不该征还依旧只是个话题。
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称,从发布程序上来说,房产税是否征收应由国务院发布,发布前需经全国人大讨论审核,财政部有解释权,而目前房产税的各类说法发布者均为某一职能部门,或职能部门的研究机构,均为论坛、交流会等非正式场合发布。李铁岗由此认为,此类说法更应该为一种观点,而非事实发布,“房产税究竟能不能征,怎么征,应由权威机构澄清,否则不实说法将继续左右股市动荡,甚至影响实体经济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