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发
据报道,济南市不少指路牌都设有广告,影响了市容市貌。市政有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将更换统一规范的指路牌标识,原则上将不再设置商业广告。
路牌是公共设施,这个毫无疑问。可是公共设施就一定要抵制商业广告吗?据笔者来看,商业广告和公共设施完全可以构筑良性互动的态势。商业广告涉足公共设施,一方面减轻了市政部门维护公共设施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又能让商业品牌有了一个展示自己的平台,这样两全其美的事,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假如指路牌上的广告能反过来造福于民,那现在的问题就不是将指路牌的广告一网打尽,而是如何将这些广告收入公开公正透明地投入到公益事业中去。
只要不是格调低俗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商业广告,只要能进一步促进公共设施建设的商业广告,我们不妨就放他一马。在市场经济越来越发达的今天,将商业广告抵制在公共设施之外,又何尝不是一种短视的行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