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6日讯(通讯员乔淑琴 王晓鹏 记者刘海蒙)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临沂市住建委近日下发了《关于进—步加强民用建筑工程外门窗节能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广新型门窗节能技术和门窗玻璃贴膜技术,对未办理节能认定的产品不得用于建筑工程,竣工不予验收。
据介绍,门窗节能是建筑节能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临沂市建筑门窗的设计往往只注重气密性、水密性以及耐风压指标,而忽略了门窗节能。
根据有关要求,全市行政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外门窗应当全面采用断热铝合金中空玻璃门窗、塑料中空玻璃门窗等节能门窗;禁止使用非断热金属型材各类玻璃窗、单腔结构型材的塑料窗、非中空玻璃单框双玻窗、无框玻璃门窗等非节能门窗。
同时,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外门窗质量及有关性能指标的核查,凡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以及未办理节能认定的产品不得用于建筑工程,竣工不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