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兴超 陈新
泰城的阳光苑小区自2005年建成以来,因一直没有居委会管理,小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被搁置,居民的城镇医疗保险、离退休认证等都无法办理,孩子入学也成了难题。26日,记者就该小区无居委会管理问题进行了调查。
家住阳光苑小区的孙先生向记者反映,他的孩子今年到了入学的年龄,他家的户口、房产证等证件都很齐全,但由于他家所居住的阳光苑小区长期没有居委会管理,入学的片区划分不明确,孩子无法正常报名上学。最后,经过泰山区教育局协调,学校进行了调查,孙先生的孩子终于在仓库路小学报上了名。
记者调查了解到,不光孙先生一家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没有居委会管理,给阳光苑小区的居民带来了很多不便。家住阳光苑小区的退休老人付先生说:
“我领养老金的时候需要居委会出具退休证明,但阳光苑没有居委会,没法给我盖章,导致我的养老金不能顺利领到。”阳光苑的孙女士说:“我们小区计划生育无人管理,现在我的计划生育关系还在原来居住的岱西居委会,我每次查体,办理计划生育手续都得跑很远,十分不便。”
记者了解到,类似的情况,在这个有着100余户居民的小区十分普遍。每次遇到这些问题,住户都要费尽周折,奔波于各个相关部门,最终还不一定能够得到解决。
记者调查了解到,小区居民迫切希望解决无居委会管理的问题,为此,小区居民曾多次与小区开发商———泰安市中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交涉,开发商给予的答复是:可以给住户开具居住证明等手续,但落户、上学等难题需要自己联系居委会协调。至于应该找哪个居委会,开发商未给居民确切的解释。同时,小区居民在与相邻的御碑楼社区居委会和乐园社区居委会进行接触时,得到的答复都是:阳光苑小区不属于其管辖范围。
在泰山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泰安市城市各社区四至及所辖主要单位的通知》,在原石雕公司地址上开发的阳光苑小区,应属于御碑楼居委会管理。小区建成后,开发商应该与相应居委会进行手续交接,交付居委会管理。
随后,记者来到御碑楼社区居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解释说,对于阳光苑小区他们一直想管理,但是开发商迟迟不办理交接手续、不缴纳相应的居委会管理费用、不提供办公用房,使居委会各服务部门无法进驻。而泰安市中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在阳光苑小区建成后曾向御碑楼社区居委会提出进行交接,但因交接手续及费用问题,最后不了了之。如果小区居民有问题,他们可以尽量予以解决,不必事事都要找居委会。但是提及开发商何时与居委会协商,将小区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的问题时,工作人员表示要在请示领导后再说,暂时不能给予答复。
关于如何解决小区居民无居委会管理的问题,记者咨询了泰山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介绍,“关于明确泰安市城市各社区四至及所辖主要单位的通知”中表明,阳光苑小区归御碑楼居委会管理,但由于小区纳入居委会管理需要经过多部门交接协调,当时开发商没有做好这部分工作而形成遗留问题,因而必须由开发商出面重新协调。但如果实在找不到开发商,民政部门也可以强制居委会进行接管。
御碑楼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让他们居委会接管阳光苑小区,小区的开发商需要出面和居委会进行交接。由于管理小区需要人员、费用开支、办公用地等,所以开发商要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或至少给居委会工作人员提供一处办公房间,这样居委会才可以进入小区进行管理。因此,阳光苑小区要想纳入居委会管理不知还要拖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