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
“古往今来,不论长幼,谁都无法否认它的重要性。对于古埃及的官员来说,它是‘水上之舟’;对于四千年之后心怀志向的尼日利亚小学生来说,它是‘投射到幽暗深井里的一缕光’;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它永远是文明之声……此乃阅读。”
这是新西兰国际知名学者史蒂文·罗杰·费希尔在《阅读的历史》之前言里的“开场白”,说得在理,以之为文之“凤冠”。
想到阅读这个话题,缘自一分深深的语文学科之忧虑。历年语文试卷三大板块之一的阅读试题往往会滋生一分令人啼笑皆非的尴尬。
福建省曾有高考语文现代文阅读题“取材”于新华社周劼人的《寂静钱钟书》,孰料作者竟然在其博客上贴出《我的文章成了高考题,而我却不会做》一文,文中如是语:“选择题,5选2,我只答对了一个。而另外一个被我认为说出了我这个作者内心最真实意图的选项,竟然是‘错’的。两个问答题,出题老师比我更好地理解了我写的文章的意思,把我写作时根本没有想到的内涵都表达出来了,将我的文章进一步‘做大、做强、做好’了。我的文章在出题老师这种高超的二次加工艺术中,就变成能‘代表先进文化’的了。很好很强大。做完题目,我对了对答案,除了第一个选择题,我拿了1分外,其余全错。”
然而,细加思忖,周劼人的“愤怒”,实在没道理。
事实上,文章一经发表,即成为社会的财富,优秀文章的形象理当大于思想,读者可以挖掘出与作者甚或作家各不相同的理解。
“世间最神奇的事莫过于阅读”,“神奇”在哪里?愚以为在于人人都有自由状态下“”。
就像“一千个观众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阅读的最高境界是站在他人的肩上见仁见智并自圆其说。
福建省的高考语文现代文阅读题命题者有“自由阅读的权利”,为何设置标准答案,不给莘莘学子以这分阅读的“自由”与“权利”呢?
对于这个其实本不是难题,而是由那些为今天的语文评价标准所“器重”的语文教师一手“炮制”的难题,我们只能用学者、散文家周国平的话来回答他:“据我所知,我的文章常被用作这样的范文,让学生们受够了折磨。有一回,一个中学生拿了这样一份卷子来考我,是我写的《面对苦难》。对于所列的许多测试题,我真不知该如何解答,只好蒙,她对照标准答案批改,结果几乎不及格。由此可见,这种有所谓标准答案的测试方式是多么荒谬。”
近年来,全国各地的语文阅读试题日臻精细化。这种精细化试题源于舶来品标准化考试(诸如托福这一“检定非英语为母语者的英语能力考试”),比较适合表音文字,之于中文这样的表意文字似乎有点“水土不服”。表意文字的言表之意、言内之意和言外之意十分丰富,一维抑或“一言堂”而略显呆板的“标准答案”绝对无法涵盖多种多样符合题意的个性化阐释。
遗憾的是,时下精细化试题不但形成规模,而且渐成气候,在“桎梏”了语文阅读题及其答案的模式之同时,也造就了一大批精细化考试的命题专家。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若干年,这种精细化的题目及其答案还将“统治”着语文考试。
于是乎,“天马行空的阅读变成了标准答案下的镣铐,自由自在的探索与质疑,变成了戴着枷锁的舞蹈;心灵的愉悦、自由、快乐和满足,超功利的旷达和享受,变成了彻头彻尾的被灌输之下的劳役。”一幅多么可怕的“图景”,而此正是眼下语文阅读教学及其考试的真实“写照”。
教育的“本真”在于使受教育者“生”出自由与思想的“翅膀”。没有自由之阅读,就没有科学之教育。
我们的语文阅读教学评价机制剥夺了学生“自由阅读的权利”,实质上是一种教育过失行为。其小而言之有误于人,大而言之有害于国。
我们的语文阅读教学评价机制剥夺了学生“自由阅读的权利”,实质上是一种教育过失行为。其小而言之有误于人,大而言之有害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