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吴金彪) 醉酒乘客打车,出租车司机常受伤;然而对于醉酒乘客来说,打不上车或者与出租车司机发生摩擦,也是他们不愿看到的。连日来,记者采访了出租车司机及相关部门,他们都表示目前很难有“两全其美”的办法。“要保护双方利益,后续的公共服务应跟上。”山东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善峰说。
王先生因为业务关系经常要喝酒,他往往要打车回家,然而很多时候出租车在他面前停都不停,“肯定是怕我喝醉酒了不敢拉我。”对于这种情况,王先生也都能理解,但希望能有更好的办法。
醉酒打车事虽小,但在现实中会经常碰到,给出租车司机和乘客都带来了困扰。然而连日来记者采访出租车司机和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相当一致,是否拉醉酒乘客目前无法“量化”,全靠司机“眼力”。许多出租车司机表示,拉醉酒乘客没事最好,如果有事只能“自认倒霉”。
其实,国内包括杭州、上海在内的很多城市都和济南一样有着类似的规定,醉酒且无人陪同者打车,出租车司机有权拒绝提供服务。2009年9月正式实施的《济南市城市公共汽(电)车乘车规则》,也有“无成人监护的学龄前儿童及无人看护的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不得乘车”的规定。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说,相关部门拒载醉酒乘客的规定主要是从行业利益角度出发,本身没有问题。驾乘双方是一种合同关系,有选择的权利,如发生纠纷,可以求助公安机关和到法院起诉。
“事虽小,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山东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李善峰说,解决问题的关键不在乘客,也不在出租车司机,而在于社会公共服务的健全。
李善峰说,在西方很多国家,很多酒店都能为喝醉酒的乘客提供代驾或者后续服务,比如提供休息空间,“如果酒店在这方面有过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澳大利亚有些出租车司机为避免麻烦,拉醉酒乘客时,采取“先付费后乘车”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