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8月29日讯(记者 侯海燕)2010年泰安市考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结果已经公布。在参加体测的70名“准警察”中,有7人因为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而未被录取。
据了解,统一招考人民警察的考试录取过程不同于一般的公务员选拔考试,考生在通过笔试和面试后,需要经过严格的体能素质测评筛选后,才能进入最后的体检、考核政审环节。
对报考人员因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从该职位其他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考核政审、体检对象。用人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