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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车”被查,车上人挥拳打交警
驾驶员及打人者一起逃走,四天了不敢到公安部门接受处理
  • 2010年08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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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孔红星 通讯员 张力斌)8月25日晚,泰安一名驾驶员酒后驾车被查后,车上的朋友竟然抱住办案民警并打了民警一拳,导致驾驶员逃离现场。

    25日晚,泰安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在岱宗大街红门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轿车涉嫌违法,于是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可是,驾驶员不听民警指挥将车开进附近一小区内,民警马上跟上。由于驾驶员不熟悉环境,驶进了死胡同,驾驶员下车后,民警从他身上闻到一股酒味,于是决定对他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测试。该驾驶员不配合检测,现场围观的人员越来越多,在附近执勤的一中队队长韩建军过来查看情况。民警后来为驾驶员检测的酒精含量为54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韩建军准备让驾驶员签字时,围观人员中有两三名满身酒气的男子试图把他与驾驶员隔开,驾驶员便挤向人群。韩建军看到驾驶员要离开现场,于是从这几名男子中间挤过去追赶,并拍了一名男子的肩膀说:“同志,请让一下!”此时,这名男子大喊:“你怎么动手打人?”韩建军意识到这名男子在胡闹,正要追赶那名驾驶员时,另外一名男子死死抱住了韩建军的身体,并将他和警用摩托车拽倒在地。韩建军正要爬起来,脸部又被抱住他的男子打了一拳。当其他民警赶到现场时,闹事的男子和驾驶员已经跑远。

    当民警准备将驾驶员丢弃在现场的轿车拖走时,一名陌生男子走过来说,他是这辆车的司机。民警核实,该男子是被车主指使过来顶替的。民警告诉他,酒后驾车与他无关,当事人必须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同时,民警调查得知,打人者与酒后开车的驾驶员是朋友关系。

    截至29日晚记者发稿时,当事驾驶员及打人者还没有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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