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推拿理疗所”、“冷鲜肉专卖店”、“水果超市”……走进小区,却像是到了商业街,经营各种商品、服务的“车库商店”琳琅满目。在临沂市各大小区,这种用车库做生意的现象早已不鲜见。
29日,记者走访了多个住宅小区,一进小区门,经营各种商品和服务形形色色的箱式广告牌就映入眼帘。记者发现,这些商铺都是由车库改装而来,室内添置一些柜台家具,门口加个玻璃推拉门,除了没有窗户,跟街边路口的商店没有什么区别。
在兴隆路与金坛路附近的银凤花园,一位将车库改为小超市的业主告诉记者,小区里有不少业主把车库改成小卖部,主要是靠马路最近的这排楼。“我们临时买不起车,车库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改成小卖铺,方便小区居民,也能赚些钱。”这位店长说,“要改装也不困难,但得有营业执照。”
“车库商店”确实给部分业主带来了方便,但也有业主抱怨,部分车库商店本来就小,有的店主乱堆乱放,给周围邻居带来不便。一业主对记者说,他们小区里有家车库商店,卖儿童玩具的同时还卖成人用品。现在小孩放假了,常常往那家店跑,家长很担心小孩的身心健康会受影响。
而物业也表示,车库商店增加了管理难度,一是箱体广告乱摆乱放,影响了整个小区环境美观,二是进出小区的消费流动人员也随之增多,增加了管理难度。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目前工商部门对住宅小区住房改经营并无限制。只要经营业户能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持身份证和照片,一般就可以办营业执照。如果销售香烟或食品等商品,还要办理相关许可证等。
根据现行的《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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