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9日讯(记者 赵松刚 通讯员董其升)奎文东庄小区刘先生从药店买来降糖仪,使用几次后,却发现跟说明书上的介绍“大相径庭”。可交涉时药店却说退货却不退款,要刘先生从药店拿价值相等的药品来抵换。
8月17日,刘先生花998元从位于福寿东街上的一家药店购买了一台降糖仪。可回家使用几次后,刘先生发现降糖仪跟本无法正常使用。
随后刘先生去药店向店员说明情况,并要求退货。可是药店方工作人员却找各种理由推搪。最后在刘先生的强烈要求下,药店方答应货给退,但不退款,给开个单子可以从该药店拿价值相等的药品,“我自己有医保卡,看病都去医院,可以给报销,在药店里买药不报销,我肯定不会接受这个要求。”刘先生不同意,可药店方也不肯退款。无奈之下,刘先生把此事反映到潍坊市消协。
接到刘先生的投诉后,市消协工作人员立即给该药店打电话核实情况,“药店方当时不愿意退款,并要求刘先生可以再药店购买等值的药品,作为抵换,我们已经对药店的这种行为提出指正。”工作人员说,“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消费的权利,药店没有权利要求刘先生用等值的药品来抵换。”29日记者获悉,经市消协工作人员调解,药店已将货款退给了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