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9日讯(见习记者杨金涛)29日上午,记者从德州市海河迎查表彰大会上获悉,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德州市治污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德州市政府确定,给予市环保局等54个单位1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的资金奖励,共计840万元,该奖励资金将用于辖区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和能力建设。
在代表山东省参加2009年度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中,德州市取得94.3分的优异成绩,在海河流域7省市代表城市中名列第一,也是全国9个考核流域33个考核代表城市中的第一名。
据介绍,截至去年底,德州市新建、改建治污减排项目118个;全市C0D、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减少1.34万吨和3.96万吨,减排率分别达到16.58%和25.08%,累计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92.14%和100.15%,获得了省“以奖代补”总量减排奖。全市逐步形成了“点源—污水处理厂—湿地—河流”为一体的“递进式”治理模式,流域污染防治体系更加完善。自去年以来,德州市共投入资金21亿元,综合治理工业企业41家,整治河道、河段23条,新建污水管网164.6公里,新建3座污水处理厂和8个人工湿地。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德州市环保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比如河流水质波动较大,多数污水处理厂仍存在运转率低、达标率低、进水浓度低等问题。
据悉,齐河、禹城、平原和市污泥处置中心将于10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今年德州市还将抓好再生水回用于景观工程建设,同时在条件适宜的禹城、平原、临邑、齐河和市经济开发区抓好再生水回用于工业的示范工程,确保回用率达到40%以上。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要在9月底前通过验收,各项脱硫工程也在紧张实施中,确保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
另外,在海河迎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72个先进单位和209名先进个人受到了隆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