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9日讯(记者 郑雷)记者从28日举行的潍坊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培训班上获知,自10月1日起,潍坊市大多数小区物业的选聘必须经过招投标产生,如果开发商自定物业,将无法取得预售许可证。专家预计,这能有效打破开发商与物业“父子兵”的现状,从而推进物业管理走向市场化。
近日,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潍坊市物业管理评标规则》,规定住宅物业(包含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物业,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企业,参加招投标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在3家以上(含3家)。《规则》中规定,招标人资格为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而投标人必须是有相应等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负责选出最终的物业服务企业。
据潍坊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10月1日以后,是否通过招投标选出物业服务企业,将成为相关部门给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预售许可证的重要条件。也就是说,在10月1日之前尚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多数小区及10月1日后更换物业公司的多数小区,都得通过招投标聘选物业。“我们建议各物业公司在开发商拿下地准备开发时,就积极介入,这有利于双方就小区格局分布、管网布置达成一致,也方便日后物业公司的管理。”该负责人说。
来自全国房产培训中心的饶春平教授告诉记者,通过招投标形式选聘物业在全国许多城市已经实行,招投标形式的目的是将物业管理工作推向市场化。
“开发商经常自己组建物业公司,只想着怎么把房子卖出去,而不会重视物业服务管理。”饶教授说,这种“建管不分”的现状,很容易造成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互推责任,而通过市场行为引入物业,物业进驻前会就建筑质量、小区设施等方面与开发商做好交接,以便出现问题后明确责任方。通过市场化,物业能够迅速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物业市场良性发展的同时,也能更好地维护业主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