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0日讯(记者 张馄 通讯员 罗卫琴)拆掉两辆电动车,然后将能搬走的零件搬到不远处组装成一辆再骑走。偷车贼刘某的“招数”虽新鲜,却被巡逻民警抓个正着。30日,从法院了解到,这个“聪明”的偷车贼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09年11月中旬的一天下午3点多钟,24岁的刘某来到潍坊某超市停车场,看到超市员工孙某电动车的前轮被锁,而超市员工夏某电动车的后轮被锁,撬锁麻烦,就想到了一个歪主意。他用螺丝刀和扳手将孙某的电动车车身和夏某电动车的前轮卸下后,抬到附近组装,想着组装起来后再偷走。
不过,恰巧巡警经过了他身边,看见他行为挺怪异,就上前问了问。这一问可把刘某吓坏了,当场交待了自己“聪明的想法”。
2010年6月份,刘某被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刘某对庭审过程没有异议。法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价值1700多元,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赃物已经追回,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