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8月30日讯(记者曲是捷 通讯员 刘瑞胜)30日,记者从烟台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烟台市对人口普查统—规定时间,9月15日开始人户摸底,11月1日起开始人户普查登记。
开展普查时将进行统—公告,普查人员到居民家必须有统—制作并加盖公章的《普查员》胸牌证书,发放《致被调查对象的—封信》,携带统—采购的普查用具、普查表等物品,且只能从事人口普查工作。如果发现或遇到有人假冒人口普查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请立即拨打110报警或举报到本地人口普查办公室,各级普查机构将联合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如有问题,请拨打烟台市人普办举报电话:
0535~6245896、6643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