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松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近日,湖北鄂州市某宾馆监控录像中,出现两名形迹可疑男子。凌晨,他们将耳朵贴在房间门上,逐间听室内动静。宾馆方面怀疑两人是小偷,遂报警。警方赶来后,证实两人是派出所的保安。据两保安所属派出所副所长解释,该所有保安十余名,主要任务是协助值班、巡逻及安全防范。该所警力不足,平时抓嫖抓赌时,保安先听声音,发现情况后通知警方,“这样做是配合民警,方式无可厚非”。
夜深人静之时,宾馆客房外有人在鬼鬼祟祟地偷听,在一般人看来,不是小偷就是变态狂。可警方给出的结论是他们的保安在执行公干———为警察抓嫖等打前哨。这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
地球人都知道,保安并没有执法权,能否用这样有侵犯他人隐私之嫌的方式来配合民警值得商榷。再说了,保安能够听出房内的人是否在嫖娼吗?若是房内有男女在亲热,未必就会发出声音。就算有声音,人家可能是夫妻,未必就是嫖娼卖淫。莫非保安的耳朵有特异功能,能够在屋外就明察秋毫?恐怕听到的情况很不靠谱,若是警方依靠这样的信息来抓嫖,会不会殃及无辜、冤枉好人呢?
卖淫嫖娼确实是一大社会毒瘤,警方应该严惩不贷,但抓嫖行动也应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正确行使权力。有些警察抓嫖却是热情过了头,甚至不惜采取一些违规违法手段,如“钓鱼抓嫖”等。警察为何如此积极,其中是否有利益因素驱使恐怕不言而喻。今天安排专人去宾馆偷听,明天会不会在宾馆客房里安装摄像头或在房门上反装猫眼呢?若是这样,谁还敢住宾馆,露宿街头恐怕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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