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8月30日讯(记者 侯海燕) 30日,记者在泰安市委组织部获悉,为了能让大学生村官特别是女“村官”更加安心在农村工作,组织部专门采取了集中食宿、跟踪管理、市、县、乡逐级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等一系列措施,保障大学生“村官”特别是女“村官”的安全。
据了解,随着今年169名大学生村官踏上下乡工作的征程,由泰安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各县市区将为大学生村官配备必要的“四个一”工作生活用品,即至少为每名毕业生安排1处适宜居住的场所、配备1辆自行车、1套日常生活用品、1套被褥。此外,乡镇党委还要负责统一安排毕业生在乡镇驻地集中食宿,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女大学生的安全。
针对女性比例增多的现象,今年泰安市还将以县市区和乡镇为单位,对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实行编组分层(县市区、乡镇两个层面)管理,明确各层面的组长及工作职责,引导大学生村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各级部门将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跟踪培养。